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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办公室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是研究院内设机构,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金融行业和康养产业技术专家为主体,通过自荐、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核组建,旨在促进康养科技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多产业协同创新,推进康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省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界力量,根据专委会章程负责建设院士专家智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驱动科技创新研发。
1.创建院士智库:大健康领域学科交叉与产业融合“院士专家智库”是面向全球汇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领域院士专家与企业家建立的特定产业智库,是专委会的重要智力支撑。负责康养产业顶层战略架构与产业应用场景规划的相关咨询与论证,协同地方政府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促进企业、高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
2.促进成果转化:专委会通过顶层产业战略设计,依托康养产业实际应用场景与市场需求,融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资源,以康养科技产业技术地图为基础,推进院士专家现有科技成果定向转化,赋能企业科技创新、业绩增长、上市并购等。
3.驱动科技创新:专委会负责“康养产业院士专家库”建设工作,每年计划从智库中引入3-5位院士专家领衔加入专委会参与研究院各研究所建设。同时设立大健康前沿科技创新基金,推进大健康产业领域前瞻性基础研究与特定领域技术攻关。
专委会院士专家智库是专委会的重要智力支撑,自2021年成立以来已面向全球相关领域引入数百名院士专家教授进入专委会院士专家智库。专委会由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和委员组成,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委会委员每年从院士专家智库中进行遴选。专委会下设专委会办公室,作为专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委员领导,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专委会主要为研究院提供专业的发展咨询与技术支持,为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康养科技产业发展、康养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活动提供咨询与支持,以及各类活动的专家评议评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发展建设工作的实施,并规范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促进湖北康养科技产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的建设,研究院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专委会,并确定其名称、职责等;
第三条 专委会在研究院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专委会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金融行业和康养产业技术专家为主体,通过自荐、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核组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专委会由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主任助理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为5年;
第六条 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专委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负责专委会的工作,完成研究院董事会安排的任务;
(二)负责定期向研究院董事会报告专委会所承担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专委会设主任助理1名,协助主任委员组织、协调工作组标准制定、评审、推广工作的开展。主任助理的职责:
(一)专委会成员的选任、管理、联络、组织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
(二)参加专委会的活动,及时反映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主任委员筹办专委会会议;
(四)对专委会成员的加入进行初步把关;
(五)负责起草、制定康养产业技术指南与重大康养技术转化指南等。
第八条 专委会成员数量设定为11名以上。候选人自愿并通过自荐、推荐,经研究院董事会审定后作为专委会委员。
第九条 委员的加入
(一)本人自荐或专家推荐确定候选人;并向专委会提交《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二)由专委会将申请候选人资料提交董事会审核是否通过并予答复。
第十条 专委会下设专委会办公室,专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公室内,作为专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委员领导,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委员条件和义务
第十一条 专委会委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关心行业发展,认可专委会章程,履行委员职责。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爱国爱党,政治站位准确;
(二)专委会委员不限国别、年龄、性别、地域;
(三)愿意为湖北、华中地区乃至全国的康养科技产业建设服务;
(四)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或各自的行业领域多有成就或建树;
(五)对康养科技产业有较深入的认知或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 专委会委员的义务
(一)拥护和遵守专委会章程,积极维护专委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二)保守专委会内部相关信息,未经批准,委员不得对外发布与研究院发展战略及组织开展的专委会工作内容;
(三)宣传和贯彻专委会制定的方针,积极参加专委会的活动,承担专委会分配的任务。每年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康养科技产业技术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研究院组织的学术与产业发展研讨活动。
第十四条 为研究院提供专业的发展咨询与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 为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康养科技产业发展、康养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活动提供咨询与支持,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的专家评议评选。
第十六条 对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及系列活动进行积极的宣传。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研究院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专委会大会讨论,并获得2/3以上(含2/3)赞成,并经董事会审议方为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研究院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董事会审定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
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二级教授,博导,绍兴文理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评审专家、浙江省之江科技智库学术委员会委员、绍兴市五水共治专家团副团长、绍兴市第八批拔尖人才,绍兴市第四、五批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负责人,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绍兴市重点学科“环境科学”负责人,首批绍兴市、浙江省博士创新站负责人,绍兴市科技特派员。《BIOCHAR》《CARBON RESEARCH》编委。已在SCI 期刊上发表了140多篇论文(其中,中科院分类一区50多篇,入选ESI高被引用论文46篇,热点29篇,封面文章3篇);获国家级学会科技进步奖1等奖1项,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市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出版专著3部,编写5部。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全球顶尖前10万科学家排名。
俄罗斯国家工程院院士、乌克兰国家科学院院士、乌克兰国家工程院院士;物联网传感器专家,长期致力于分布式智联网技术的研制及产业化,广泛应用在数字经济、物联网、智慧城市等重要技术领域及场所。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全国先进生产力杰出人物、科学中国人年度人物奖· 杰出青年科学家、中国发明创业奖·人物奖、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人物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先进个人、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中国科技产业促进杰出贡献奖、南京市A类顶尖人才。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00多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科技部、省市科技立项30多项。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山东建大项目策划研究院院长。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带头人,国家公安部、司法部场所设计专家,国家注册安全师、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师。作为第一起草人建筑国家标准8部,主编教材15部,编著11部,发表论文6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