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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办公室

  •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专委会办公室介绍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是研究院内设机构,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金融行业和康养产业技术专家为主体,通过自荐、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核组建,旨在促进康养科技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多产业协同创新,推进康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省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界力量,根据专委会章程负责建设院士专家智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驱动科技创新研发。

    1.创建院士智库:大健康领域学科交叉与产业融合“院士专家智库”是面向全球汇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领域院士专家与企业家建立的特定产业智库,是专委会的重要智力支撑。负责康养产业顶层战略架构与产业应用场景规划的相关咨询与论证,协同地方政府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促进企业、高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

    2.促进成果转化:专委会通过顶层产业战略设计,依托康养产业实际应用场景与市场需求,融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资源,以康养科技产业技术地图为基础,推进院士专家现有科技成果定向转化,赋能企业科技创新、业绩增长、上市并购等。

    3.驱动科技创新:专委会负责“康养产业院士专家库”建设工作,每年计划从智库中引入3-5位院士专家领衔加入专委会参与研究院各研究所建设。同时设立大健康前沿科技创新基金,推进大健康产业领域前瞻性基础研究与特定领域技术攻关。

    专委会院士专家智库是专委会的重要智力支撑,自2021年成立以来已面向全球相关领域引入数百名院士专家教授进入专委会院士专家智库。专委会由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和委员组成,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委会委员每年从院士专家智库中进行遴选。专委会下设专委会办公室,作为专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委员领导,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专委会主要为研究院提供专业的发展咨询与技术支持,为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康养科技产业发展、康养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活动提供咨询与支持,以及各类活动的专家评议评选。


  •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发展建设工作的实施,并规范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促进湖北康养科技产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的建设,研究院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专委会,并确定其名称、职责等;

    第三条 专委会在研究院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专委会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金融行业和康养产业技术专家为主体,通过自荐、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核组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专委会由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主任助理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为5年;

    第六条 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专委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负责专委会的工作,完成研究院董事会安排的任务;

    (二)负责定期向研究院董事会报告专委会所承担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专委会设主任助理1名,协助主任委员组织、协调工作组标准制定、评审、推广工作的开展。主任助理的职责:

    (一)专委会成员的选任、管理、联络、组织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

    (二)参加专委会的活动,及时反映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主任委员筹办专委会会议;

    (四)对专委会成员的加入进行初步把关;

    (五)负责起草、制定康养产业技术指南与重大康养技术转化指南等。

    第八条 专委会成员数量设定为11名以上。候选人自愿并通过自荐、推荐,经研究院董事会审定后作为专委会委员。

    第九条 委员的加入

    (一)本人自荐或专家推荐确定候选人;并向专委会提交《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二)由专委会将申请候选人资料提交董事会审核是否通过并予答复。

    第十条 专委会下设专委会办公室,专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公室内,作为专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委员领导,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委员条件和义务

    第十一条 专委会委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关心行业发展,认可专委会章程,履行委员职责。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爱国爱党,政治站位准确;

    (二)专委会委员不限国别、年龄、性别、地域;

    (三)愿意为湖北、华中地区乃至全国的康养科技产业建设服务;

    (四)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或各自的行业领域多有成就或建树;

    (五)对康养科技产业有较深入的认知或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 专委会委员的义务

    (一)拥护和遵守专委会章程,积极维护专委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二)保守专委会内部相关信息,未经批准,委员不得对外发布与研究院发展战略及组织开展的专委会工作内容;

    (三)宣传和贯彻专委会制定的方针,积极参加专委会的活动,承担专委会分配的任务。每年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康养科技产业技术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研究院组织的学术与产业发展研讨活动。

    第十四条 为研究院提供专业的发展咨询与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 为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康养科技产业发展、康养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活动提供咨询与支持,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的专家评议评选。

    第十六条 对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及系列活动进行积极的宣传。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研究院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专委会大会讨论,并获得2/3以上(含2/3)赞成,并经董事会审议方为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研究院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董事会审定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

    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 李挥 全球院士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北京大学教授,博导;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未来网络试验实施专家组成员及北大实验室主任,工信部主管拟态技术与产业创新同盟副理事长,IEEE区块链深圳专家委主任,鹏城国家实验室兼职教授。《科学中国人》2017年度人物奖获得者。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专家,长期从事计算机系统及软件,互联网及通信系统,集成电路设计的开发,研究和教学。长期负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部973课题,863课题,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课题。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间安全理论及产品课题2项。近5年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和会议的论文50多篇,其中SCI/EI共收录60篇,美国专利15项,国际PCT35项,中国发明专利22,其中2个区块链域名标识专利是中国最早在美国获批的区块链相关专利。

  • 陈飞勇 全球院士

    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山东建筑大学资源与环境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广东省珠江学者,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华南绿色工业联盟首席专家,华南海绵城市建设联盟首席专家。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专家,长江科学院特聘专家,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智囊团专家,城市雨洪管理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专家。长期从事水源地管理与环境保护工程,曾任日本株式会社建设技术研究所主任研究员、总工,在中日均主持过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牵头负责国内外生活及工业污水的处理回用、生活垃圾处理与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等工程项目100余项,为全球20多个国家的废弃物高效处理提供技术指导和工程设计,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中国或日本专利授权30余项。开发的二维水库水流、水质、生态模型被日本国土交通省认定为日本环境评估标准模型,获得日本国土交通省优秀项目奖7次、优秀技术人员奖1次,日本土木学会优秀发表奖1次。

  • 陈斌 全球院士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俄罗斯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 重庆师范大学“博望学者”特聘教授,博导,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两江学者”和“巴渝学者”特聘教授,英国知山大学客座教授。媒介昆虫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主任。重庆市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重庆市昆虫科普基地负责人,重庆市农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生物科学国家“一流”专业、生物学博士授权点、重庆市“一流”学科首席科学家。重庆市首届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重庆高校动物科学教学团队负责人、生物科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重庆市媒介昆虫研究生导师团队负责人。兼任中国昆虫学会常务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媒介生物学及控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昆虫学会科技咨询开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昆虫基因组学、医学昆虫学、标准及成果评价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昆虫学会理事长,重庆市生物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先后主持联合国IAEA项目,美国NIH项目、英国Wellcome Trust基金、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日本文部省客座教授基金、欧盟生物多样性和保护项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80余项。其中,主持国际科研项目8项,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项。已发表科学论文334篇,出版专著29部,获准专利2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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