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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办公室

  •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专委会办公室介绍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是研究院内设机构,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金融行业和康养产业技术专家为主体,通过自荐、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核组建,旨在促进康养科技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多产业协同创新,推进康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省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界力量,根据专委会章程负责建设院士专家智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驱动科技创新研发。

    1.创建院士智库:大健康领域学科交叉与产业融合“院士专家智库”是面向全球汇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领域院士专家与企业家建立的特定产业智库,是专委会的重要智力支撑。负责康养产业顶层战略架构与产业应用场景规划的相关咨询与论证,协同地方政府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促进企业、高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

    2.促进成果转化:专委会通过顶层产业战略设计,依托康养产业实际应用场景与市场需求,融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资源,以康养科技产业技术地图为基础,推进院士专家现有科技成果定向转化,赋能企业科技创新、业绩增长、上市并购等。

    3.驱动科技创新:专委会负责“康养产业院士专家库”建设工作,每年计划从智库中引入3-5位院士专家领衔加入专委会参与研究院各研究所建设。同时设立大健康前沿科技创新基金,推进大健康产业领域前瞻性基础研究与特定领域技术攻关。

    专委会院士专家智库是专委会的重要智力支撑,自2021年成立以来已面向全球相关领域引入数百名院士专家教授进入专委会院士专家智库。专委会由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和委员组成,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委会委员每年从院士专家智库中进行遴选。专委会下设专委会办公室,作为专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委员领导,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专委会主要为研究院提供专业的发展咨询与技术支持,为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康养科技产业发展、康养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活动提供咨询与支持,以及各类活动的专家评议评选。


  •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发展建设工作的实施,并规范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促进湖北康养科技产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的建设,研究院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专委会,并确定其名称、职责等;

    第三条 专委会在研究院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专委会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金融行业和康养产业技术专家为主体,通过自荐、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核组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专委会由主任委员、主任助理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主任助理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为5年;

    第六条 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专委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负责专委会的工作,完成研究院董事会安排的任务;

    (二)负责定期向研究院董事会报告专委会所承担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专委会设主任助理1名,协助主任委员组织、协调工作组标准制定、评审、推广工作的开展。主任助理的职责:

    (一)专委会成员的选任、管理、联络、组织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

    (二)参加专委会的活动,及时反映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主任委员筹办专委会会议;

    (四)对专委会成员的加入进行初步把关;

    (五)负责起草、制定康养产业技术指南与重大康养技术转化指南等。

    第八条 专委会成员数量设定为11名以上。候选人自愿并通过自荐、推荐,经研究院董事会审定后作为专委会委员。

    第九条 委员的加入

    (一)本人自荐或专家推荐确定候选人;并向专委会提交《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二)由专委会将申请候选人资料提交董事会审核是否通过并予答复。

    第十条 专委会下设专委会办公室,专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公室内,作为专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委员领导,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委员条件和义务

    第十一条 专委会委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关心行业发展,认可专委会章程,履行委员职责。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爱国爱党,政治站位准确;

    (二)专委会委员不限国别、年龄、性别、地域;

    (三)愿意为湖北、华中地区乃至全国的康养科技产业建设服务;

    (四)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或各自的行业领域多有成就或建树;

    (五)对康养科技产业有较深入的认知或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 专委会委员的义务

    (一)拥护和遵守专委会章程,积极维护专委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二)保守专委会内部相关信息,未经批准,委员不得对外发布与研究院发展战略及组织开展的专委会工作内容;

    (三)宣传和贯彻专委会制定的方针,积极参加专委会的活动,承担专委会分配的任务。每年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康养科技产业技术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研究院组织的学术与产业发展研讨活动。

    第十四条 为研究院提供专业的发展咨询与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 为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康养科技产业发展、康养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活动提供咨询与支持,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的专家评议评选。

    第十六条 对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及系列活动进行积极的宣传。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研究院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专委会大会讨论,并获得2/3以上(含2/3)赞成,并经董事会审议方为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研究院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董事会审定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北康养科技产业研究院

    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 陆培华 全球院士

    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医学博士,医学创新及转化专家;南京医科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人民医院科研处处长,江苏省转化医学研究院专利转化与培训中心主任,国家卫健委医药卫生界十大“生命英雄科技之星”、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人才。国家药监局医用电声设备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组专家、江苏省健康管理学会大数据分会副主任委员、中科院(珠海)先进技术研究院医疗大数据中心副主任、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肝癌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中心成果转化专家库专家、江苏省抗癌协会肿瘤病因与流行病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抗癌协会肿瘤科普专委会常委、江苏省医学会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工转化专委会委员、无锡市医学会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全国临床创新与发明大赛一等奖等十余项,江苏卫生系统唯一的“江苏青年双创英才”荣誉称号(2018-2019年)。主编医学创新教材《医学行为创新》(人民卫生出版社)、《创新百讲》(知识产权出版社)。

  • 胡文祥 全球院士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装备部军事医学研究所所长、北京神剑天军医学科学院名誉院长,美国麻省理工大学访问学者,清华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知名航天军事医学、有机药物化学与微波化学专家;获国家二等奖2项、军队和省部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32项,中国化学会优秀青年化学奖、中国物理学会王天眷波谱学奖、总装备部载人航天工程创新二等奖、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实用工程奖;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和集体二等功2次。中国医药保健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分析仪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会公共安全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学会微波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化工学会微波能化工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军药学专业委员会军事药学组成员。

  • 潘长勇 全球院士

    英国皇家工程技术学会Fellow,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电子学会会士,清华大学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成员,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副主任、信息技术国家实验室先进电子部常务副主任;长期从事宽带无线多媒体传输领域的科研、产业化与教学工作。针对广播电视数字化的重大国家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其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展我国强制性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的关键技术研究、系统研制、产业化和标准化工作。获第47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巴黎博览会银奖、第23届全国发明展金奖。完成24项国际标准的修订并参与了11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申请发明专利85项,发表学术论文170篇,出版专著6本。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次,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次,省部级奖9次,其它奖励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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