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年06月2日

湖北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關於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發展高地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1.加快5G網絡建設。支持以5G為代表的“雙千兆”網絡建設。 2023年至2025年對電信服務企業新建5G宏基站超出上一年度總數的部分給予獎勵,按每個5G宏基站1萬元進行獎補,力爭5G基站數量繼續保持中部領先、全國靠前。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2.加快創新基礎設施建設佈局。積極爭取國家數字經濟重大基礎設施、國家級研究院等平台載體落戶湖北。加快國家網絡安全人才與創新基地、國家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武漢)頂級節點、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國家試點、國家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試點建設,對相應的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每個項目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在北斗、量子網絡、新型數據中心、人工智能計算中心、高性能計算等領域,新建且投入超過2億元以上的創新基礎設施,擇優按資金投入一定比例給予建設和運營經費補貼,每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省內新建的工業互聯網二級節點、區塊鏈骨干節點,按資金投入10%給予一次性運營經費補貼,每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發改委、省廣電局、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大力提升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能級

3.招引培育數字經濟龍頭企業。對總部(含研發總部和區域總部)新落戶我省的全國電子信息企業競爭力百強(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百強(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中國互聯網企業百強(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榜單企業,且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或網絡零售首次達到50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首次進入上述榜單的省內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4.加快推進企業做大做強。加快培育省內電子信息製造、軟件和信息服務、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做大做強,堅持產業鏈高質量發展“鍊長+鍊主+鏈創”三鏈機制,按統計數據對電子信息製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軟件企業軟件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3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5.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發揮產業鍊鍊主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支持省內龍頭骨幹企業打造行業級、區域級或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台,引導中小微企業上雲上平台,降低企業數字化成本,提升企業數字化轉型能力和水平。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6.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推進武漢“中國軟件特色名城”提檔升級,加快打造“電競之城”。支持國家區塊鏈發展先導區、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工業互聯網產業示範基地、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和工業互聯網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等加快建設,培育各具特色的數字經濟示範園區。探索園區考評機制,支持在全省範圍內打造一批標杆數字經濟園區,建立以5G網絡覆蓋、工業互聯網平台應用、人工智能、企業上雲、信息安全等為導向的園區綜合評價機制,對績效評價靠前的分檔次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園區運營主體統籌安排用於補貼園區內企業電費、寬帶資費、數據資費、算力資費、場地租金等費用。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

三、推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7.支持國家級數字經濟融合應用示範。對省內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數字經濟領域優秀產品、試點示範項目(含標杆、優秀案例、揭榜掛帥等),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批的國家“數字領航”企業,再獎補200萬元。對省內企業首次獲評國家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的,每個一次性獎補50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3A級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數據管理成熟度模型(DCMM)貫標,對首次通過DCMM貫標2級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

8.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應用。圍繞工業領域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級,每年面向省內工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發放上雲服務券,分級分類對購買雲服務企業給予採購費用補貼。持續開展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上雲標杆、信息消費、工業互聯網平台(含“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5G全連接工廠評選,對新增省級5G全連接工廠每個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補,省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台每個一次性獎補100萬元。有條件的市(州)應出台政策對省級數字經濟相關試點示範、標杆、優秀案例進行獎補。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9.支持數字經濟項目建設。支持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區塊鏈、元宇宙、數據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各領域的應用,建立省級數字經濟項目庫,擇優遴選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新開工數字經濟項目,按照項目軟硬件投資額的8%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數字經濟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大力培育應用場景。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在一、二、三產業的融合應用,對開放各類資源、面向公眾建立創新、創業、服務的應用場景,每年遴選100個優秀應用場景進行宣傳推廣,並擇優給予項目建設主體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鼓勵各市(州)圍繞數字經濟、工業互聯網、信息消費等建設展廳、體驗中心等,按照項目建設實際投入的20%給予補貼,每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字經濟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四、大力開展關鍵技術創新及應用

11.加快數字經濟創新成果轉化。探索建立動態調整的省級數字經濟核心領域首台(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以下簡稱“三首”)獎補目錄,對省內註冊經評定的首台(套)、首批次產品省內研製單位和示範應用單位,分別按照單價的15%給予省內研製單位和示範應用單位一次性獎補,雙邊獎補合計最高1000萬元。對首版次軟件按照研發成本的15%給予省內研製單位一次性獎補,按照單價的50%給予省內示範應用單位一次性獎補,雙邊獎補合計最高1000萬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研製“三首”產品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支持,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做好對“三首”產品推廣應用的融資服務。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12.支持數字經濟企業技術攻關。鼓勵省內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面向未來產業,開展6G、量子科技、人形機器人、元宇宙、人工智能等領域原創性研發,對相關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額最高可達100萬元;鼓勵市縣加大投入,地方財政科技投入增幅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所在地企業可適當上浮獎勵係數。對總部設在湖北並從事關鍵軟件獨立研發的企業,對年度研發投入超出10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5%比例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0萬元。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13.強化統籌推進。發揮省數字經濟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作用,形成省直部門橫向協同,省、市(州)、縣(市、區)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包容審慎對待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省財政通過省級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對資金統籌投入力度大、工作成效顯著的相關部門給予獎補配套支持。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4.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充分發揮總規模100億元的省數字經濟產業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數字經濟領域重大項目,拓寬數字經濟市場主體融資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市(州)設立數字經濟專項資金。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金融監管局,長江產業投資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5.加強監測評估。建立健全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組織對各市(州)開展年度綜合評價,發布全省數字經濟工作動態、數字經濟白皮書,定期分析研判數字經濟發展態勢。對年度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成效顯著的市縣給予督查激勵。 (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