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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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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委會辦公室
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產業技術委員會(簡稱專委會)是研究院內設機構,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門、科技金融行業和康養產業技術專家為主體,通過自薦、推薦並經董事會審核組建,旨在促進康養科技與多學科交叉融合、多產業協同創新,推進康養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省域經濟發展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政產學研金服用”各界力量,根據專委會章程負責建設院士專家智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驅動科技創新研發。
1.創建院士智庫:大健康領域學科交叉與產業融合“院士專家智庫”是面向全球匯聚“政產學研金服用”各領域院士專家與企業家建立的特定產業智庫,是專委會的重要智力支撐。負責康養產業頂層戰略架構與產業應用場景規劃的相關諮詢與論證,協同地方政府招才引智、招商引資,促進企業、高校產教融合創新發展。
2.促進成果轉化:專委會通過頂層產業戰略設計,依托康養產業實際應用場景與市場需求,融合政產學研金服用各方資源,以康養科技產業技術地圖為基礎,推進院士專家現有科技成果定向轉化,賦能企業科技創新、業績增長、上市併購等。
3.驅動科技創新:專委會負責“康養產業院士專家庫”建設工作,每年計劃從智庫中引入3-5位院士專家領銜加入專委會參與研究院各研究所建設。同時設立大健康前沿科技創新基金,推進大健康產業領域前瞻性基礎研究與特定領域技術攻關。
專委會院士專家智庫是專委會的重要智力支撐,自2021年成立以來已面向全球相關領域引入數百名院士專家教授進入專委會院士專家智庫。專委會由主任委員、主任助理和委員組成,在主任委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專委會委員每年從院士專家智庫中進行遴選。專委會下設專委會辦公室,作為專委會的工作機構,受主任委員領導,負責專委會的日常工作。專委會主要為研究院提供專業的發展諮詢與技術支持,為研究院組織策劃的康養科技產業發展、康養科技成果轉化等各類活動提供諮詢與支持,以及各類活動的專家評議評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發展建設工作的實施,並規範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產業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的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為促進湖北康養科技產業規範化、專業化發展,推動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的建設,研究院董事會根據工作需要組建專委會,並確定其名稱、職責等;
第三條 專委會在研究院董事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 專委會以高校及政府主管部門、科技金融行業和康養產業技術專家為主體,通過自薦、推薦並經董事會審核組建。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專委會由主任委員、主任助理和委員組成。主任委員、主任助理由董事會任命,任期為5年;
第六條 專委會設主任委員1名,專委會在主任委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任委員的職責:
(一)負責專委會的工作,完成研究院董事會安排的任務;
(二)負責定期向研究院董事會報告專委會所承擔工作項目的進展情況。
第七條 專委會設主任助理1名,協助主任委員組織、協調工作組標準制定、評審、推廣工作的開展。主任助理的職責:
(一)專委會成員的選任、管理、聯絡、組織工作組年度工作計劃;
(二)參加專委會的活動,及時反映專委會的意見和建議;
(三)協助主任委員籌辦專委會會議;
(四)對專委會成員的加入進行初步把關;
(五)負責起草、制定康養產業技術指南與重大康養技術轉化指南等。
第八條 專委會成員數量設定為11名以上。候選人自願並通過自薦、推薦,經研究院董事會審定後作為專委會委員。
第九條 委員的加入
(一)本人自薦或專家推薦確定候選人;並向專委會提交《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產業技術委員會委員申請表》;
(二)由專委會將申請候選人資料提交董事會審核是否通過並予答復。
第十條 專委會下設專委會辦公室,專委會辦公室設置在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建設管理辦公室內,作為專委會的工作機構,受主任委員領導,負責專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委員條件和義務
第十一條 專委會委員應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豐富的工作經驗;關心行業發展,認可專委會章程,履行委員職責。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愛國愛黨,政治站位準確;
(二)專委會委員不限國別、年齡、性別、地域;
(三)願意為湖北、華中地區乃至全國的康養科技產業建設服務;
(四)在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或各自的行業領域多有成就或建樹;
(五)對康養科技產業有較深入的認知或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
第十二條 專委會委員的義務
(一)擁護和遵守專委會章程,積極維護專委會的整體形象和聲譽;
(二)保守專委會內部相關信息,未經批准,委員不得對外發佈與研究院發展戰略及組織開展的專委會工作內容;
(三)宣傳和貫徹專委會制定的方針,積極參加專委會的活動,承擔專委會分配的任務。每年參與活動次數不少於2次。
第四章 康養科技產業技術委員會職責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研究院組織的學術與產業發展研討活動。
第十四條 為研究院提供專業的發展咨詢與技術支持。
第十五條 為研究院組織策劃的康養科技產業發展、康養科技成果轉化等各類活動提供咨詢與支持,積極參加各類活動的專家評議評選。
第十六條 對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及系列活動進行積極的宣傳。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研究院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經專委會大會討論,並獲得2/3以上(含2/3)贊成,並經董事會審議方為通過;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研究院董事會所有;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董事會審定通過之日起生效。
湖北康養科技產業研究院
建設管理辦公室
2021年11月1日
俄羅斯自然科學院外籍院士,同濟大學博士,重慶交通大學教授,博導,綠色智慧建造和土木工程複合材料專家;同濟大學、重慶大學兼職教授,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和亞利桑那大學(UA)訪問教授。國家首批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聶建國院士(清華大學土木工程安全與耐久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主任、清華大學未來城鎮與基礎設施研究院院長、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團隊核心,重慶現代建築產業發展研究院首席科學家,重慶市首批學術技術帶頭人,重慶市322人才工程人選;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三等獎2項、國家專利授權52項,軟體著作權5部。獲得全軍十二五科技重大傑出成果獎;參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專案等在內的重點專案20余項,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20餘篇,其中SCI、EI收錄56篇,主編專著2部,主編全國教材8部,其中國家規劃教材1部;美國土木工程學會(ASCE)高級會員,國家科技進步獎評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委,重慶市人民政府決策諮詢專家、全國建築物鑒定與加固技術委員會委員、全國裝配式建築產業專家庫成員、全國建築施工技術專家庫成員,建築工程司法鑒定專家,重慶市建設工程品質協會副會長),國家規範及地方和行業標準的編審人與編寫人。
俄羅斯自然科學院外籍院士,國家“萬人計畫”領軍人才,正高級工程師,新材料領域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全國鑄造行業最美科技工作者,國家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畫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山東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山東省科技技術進步二等獎;工業和資訊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專家庫專家,科學技術部國家火炬計畫專家庫專家,山東省智庫人才專家。
俄羅斯自然科學院院士、俄羅斯工程院院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二級教授,博導;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泰山學者,礦物複合材料及環境能源生物應用專家;連續多年入選科睿唯安“全球高被引科學家”;中國複合材料學會礦物複合材料專委會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固廢分會副主任委員;資源綜合利用與新材料創新團隊首席科學家,非金屬礦物與固廢資源材料化利用北京市重點實驗室主任、全國迴圈經濟工程實驗室主任、自然資源部礦區生態修復工程技術創新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