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电子〔202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进一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2.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 政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